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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速读:强化监管效力 凝聚自治合力
2023-02-07 05:40:27 来源:

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当前在物业管理规范化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应如何改进提升?记者对话省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

对话人:省人大代表 李长娟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吴猛


(相关资料图)

记者:近年来,因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呈多发趋势,这背后有哪些原因?

李长娟:业主需求与物业服务有差距,是造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可以说,如今大家对自己所在的小区管理工作,不再是能够满足居住需求就行,而是可以营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方面,因而希望得到更加规范、更为精细的物业服务。但现实中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理念较为滞后,尤其是近年来新建住宅小区较多,进驻的前期物业都是与小区建设单位而非小区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业主不仅没有选择权,而且在日后的监管上往往也处于弱势地位,使得一些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只重收益而忽视质量的问题,引起业主反感。

吴猛:之所以近年来物业管理相关矛盾多发,其原因在于广大业主的主人翁和自治意识觉醒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近年来在城市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大会的越来越多。作为业主权益的代表,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可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依法实施监管。而在此之前,小区前期物业因为日常监管缺位,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难免会在服务质量上打折扣,甚至存在一些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成立业主大会,强化对物业的监管,正是业主们行使业主权力、实现小区自治的重要方式。现实中,许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解聘前期物业,这自然会导致双方为此发生多种纠纷。

记者:当前在物业管理规范化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李长娟:物业服务是一种市场化服务,促使服务规范化,监管不能缺位。但目前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仍有诸多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小区公共收益近年来成为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的焦点,但正是因为缺乏有效监管,不少物业公司在公共收益管理上较混乱,难以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吴猛: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业委会要履职尽责。虽然说目前不少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并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但业委会能否正常有效履职,成为小区实施自治管理的关键。现实中许多小区存在业委会运行情况不理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不能较好地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自然难以有效推动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记者:下一步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李长娟:建议加大物业服务监管力度,着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对标《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规范细化的服务标准,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全面落实服务管理质量主体责任。规范物业从业人员行为,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体系,建立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在全省引入第三方考核制度,并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作为小区业主选择物业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制度,督促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吴猛: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推动辖区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监督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要加强对业委会人选的推荐和审核把关,支持和引导业主中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或者小区内在职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等重要职务。有条件的业委会可以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小区党员干部形成向上的治理合力。通过业主自治能力的有效提升,形成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平等对话、理性沟通、按照市场规律合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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