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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若干措施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2023-02-25 07:35:23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3日,安徽省住建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聚焦化解住宅质量热点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质,维护好居民业主合法权益。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应暂停其项目预售。

近年来,全省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高,人们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不断满足。但是,住宅质量纠纷问题依然投诉量大,社会各方关注度高。根据要求,针对渗漏、开裂等问题投诉较多的现状,今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实施工作。

施工过程中,要按照技术规程,对容易产生渗漏、开裂等问题的细部节点做好加强处理。严禁违规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弄虚作假,降低住宅工程质量。严禁盲目压缩工期和造价,不得以“优化设计”名义变相降低质量标准。

对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进行联动管理,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应暂停其项目预售,待批准复工后方可恢复。

此外,全省工程的竣工验收会变得更严格,其中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今年,省住建厅计划组织专家在全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江淮行”活动,评定工程质量问题,实现质量责任追溯。对社会影响大、属地处理久拖不决的质量信访投诉,借助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安徽还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曝光,限制其资质资格申请和从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暂扣、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此外,将责任主体在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加强对守信责任主体的政策支持和失信责任主体的惩戒。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关键词: 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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