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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恶意欠薪 男子被罚款判刑1视焦点讯
2022-11-15 07:41: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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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肥西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肥西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被告人徐某某从汤某处承包肥西某水电安装工程,并安排陈某、蔡某等人施工作业,徐某某欠陈某、蔡某等7人工资合计20万元未付。2019年3月,徐某某在收到分包人汤某支付的23万元工程款后,在有能力支付情形下拒不支付,并采取打欠条的方式拖延时间、逃避支付。

后经陈某、蔡某等人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于2021年1月、3月两次向徐某某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支付农民工工资。被告人徐某某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仍未向陈某、蔡某等人支付工资。

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逃匿方法,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0余万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依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和经营者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切实承担起信守承诺、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若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时无力支付,应积极与劳动者协商沟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另外,对于已经被立案的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多方筹措、主动支付,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庄岩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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